信息摘要:为加快社会创新创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新型创投企业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2月份,南通市出台《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通政发[2012]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通政办发[2012]10号)两个新政策。为加快社会创新创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新型创投企业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2月份,南通市出台《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通政发[2012]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政办发[2012]10号)两个新政策。 《意见》有四章十二条,明确了到十二五期末,南通市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超50家,资金总量规模超100亿元,出台新扶持政策,重点奖励在金融集聚区或创投中心注册的创业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建立对创业投资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最高补助额为300万元;《基金管理办法》明确首期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为1亿元,由市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不与市场争利,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南通市发改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管理”的原则,参照省级基金的规定采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投资保障等引导方式,旨在通过放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有效引导社会资金赶往创业投资领域,鼓励投向本市尚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培育和壮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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